福建首判!网络游戏侵权案揭开“换皮”黑幕,七人落网获刑
时间:2024-11-22 13:01:00
在快速发展的网络游戏产业中,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屡见不鲜,其中套用版号、“换皮”抄袭、私设服务器等手法更是层出不穷。
近日,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网络游戏侵权案件,该案不仅是福建省内首例套用版号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,更揭示了游戏行业内“换皮”抄袭的黑暗内幕。
据悉,被告人文某某曾在多家互联网公司担任游戏工程师,并参与了一款网络游戏的研发工作。2018年底,文某某所在公司取得了该游戏的IP授权,并随后将著作权转让给了福州某网络科技公司。然而,文某某离职时并未归还游戏代码,反而私自复制并保存了游戏的前端和后端全部代码。
之后,文某某与原同事丁某某、黄某锦、黄某杰共同成立了一家新的游戏公司。他们起初计划对原版游戏进行角色形象调整,但出于时间、成本和玩家体验的考虑,最终仅简单修改了游戏的用户界面和部分角色形象等元素,即所谓的“换皮”。

2020年底,文某某联系广州某发行公司,计划将这款“换皮”后的游戏上线运营。而该公司负责人卢某某在明知此游戏没有著作权授权的情况下,仍安排员工梁某某获取了其他题材游戏的版号,并将其套用在了文某某公司的侵权游戏产品上。此外,卢某某还安排员工袁某某制作宣传发布素材,并与100余家渠道公司联合运营这款游戏。
截至2022年7月,这款侵权游戏累计收取玩家现金充值高达3400余万元。然而,纸终究包不住火,2022年,游戏权利人福州某网络游戏公司发现了这款山寨游戏,并立即向福州市鼓楼区公安机关报案。
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法院的审理,文某某等七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经鉴定,涉案游戏的后端代码、前端代码、GM后台代码与权利人提供的游戏代码实质性相似;同时,涉案游戏的美术作品与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中有66组完全相同,34组实质相似。

鼓楼区法院认为,被告人文某某等七人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计算机软件,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,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及认罪、悔罪态度,法院依法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和罚金。同时,对公安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在案的账户、房产等涉案财产也依法予以处置。
这起案件不仅是对“换皮”抄袭行为的严厉打击,更是对整个网络游戏行业的一次警示。游戏版号作为规范游戏出版、运营和管理的重要许可证,被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并套用,严重侵犯了原创者的合法权益。
承办法官在此案中提醒广大网络游戏开发方,应努力提高自身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,坚决避免出现“换皮”、套版号等违法行为。同时,运营方也应对游戏开发资质、版号审批文件等尽到合理的注意及审查义务。平台渠道方则应加强技术比对和数据监测,有效遏制冒用他人版号上架侵权游戏的行为。


